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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21级新生入学体检的通知
2021-09-18 11:27   审核人:   (阅读:)

各二级学院学工办:

按照教育厅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做好全区2021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安排,贯彻落实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,为做好我校新生入学体检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体检范围

2021级本专科学生2021年专升本学生

二、体检时间

9月192022日,早7:00-9:00本专科学生;

9月25日、26日,早7:00-9:00专升本学生;体安排见下表。

三、体检地点

泉山校区:泉山校区校医院(泉山校区11号公寓楼西)。

白海校区:白海校区校医院(白海校区1号公寓一楼)。

四、体检项目

(一)常规体检:为了避免人群聚集,新生的身高、体重、视力、调查既往病史等,由学生按照高考体检数据自行填写,校医院不再进行检测。

(二)化验检查:肝功、血常规、结核菌素试验等。

五、组织协调

(一)各二级学院学工办按照体检安排时间,指派专人提前到校医院领取本学院新生体检表。

(二)学工办负责人、班主任组织本学院新生按时到达体检指定地点。

(三)校医院负责体检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一)体检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,出入校医院请配戴好口罩,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聚集。

)化验体检前1天注意食用清淡饮食,避免饮酒,限制高蛋白、高糖、高脂饮食。体检当天早晨空腹(可适量喝水)。

)体检表由校医院收回。

)体检中发现特殊情况,及时反馈校医院工作人员。  

体检异常或体检中不能确诊的疾病,根据大学生体检标准要求增加必要的体检项目。

)对部分肝功能、血常规、结核菌素实验检查异常的新生进行复查,复查时间另行通知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集宁师范学院校医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9月18日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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